清明時節 方死方生

清明時節 方死方生

清明節又將到了。近年,凡是到四月五日前後,是爲清明節。以農曆計算,“冬至百日是清明”。每年從這天開始,老廣州的居民,男女老少,拖男帶女,都會從四面八方涌向先烈路、黃花崗一帶,到銀河公墓和俗稱“大煙囪”(焚化和存儲骨灰的大樓)拜祭先人。這一來,馬路上車如流水,絡繹不絕。兩旁的行人道,又像千軍萬馬,前呼後擁,你來我往。有關部門不得多派些工作人員維持秩序。其實,前往拜祭先人的孝子賢孫,一般比較自覺地遵守秩序,特別是在“大煙囪”的裡裡外外,人山人海,擠得水泄不通,但是我從來沒有看到人們爲了找祭桌互相爭吵,或者大聲叫嚷,大家都聽從工作人員按先後次序安排。這固然有賴於民政部門服務人員的努力和組織,更爲重要的是人們都在懷念自己的祖先,心中充滿孝思,腦海裡醞釀着對先人在世時的回憶,所以大家總是安靜地遵守秩序。在迷濛的煙香繚繞中,我感悟到“孝以事親”和“百行孝爲先”的優良民族傳統在廣州繼續發揚。這親情,從古以來,一直溫暖着中華大地。

“清明”本來是古代24個節候之一。據《淮南子》雲,春分“加十五日,鬥指乙,則清明風至”。這時候,寒風過去,清風徐來,又應準備農耕了。農諺雲:“清明一到,農夫走跳。”又傳說,在戰國時代,晉國的世子重耳被政敵追殺,到了綿竹地區,無以爲食,飢餓得很,正在處境十分艱難的時刻,誰知道追隨他的介子推,竟找到一塊肉,煮給他療飢。重耳吃飽了才知道,這塊肉原來是介子推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來的。不久,重耳鬥爭獲勝,成爲晉文公。他想起介子推對他的忠心,就邀他出山當官。但介子推追隨重耳,只是意氣相投,政治理念相近,並非爲了要謀取官職。因此,儘管晉文公多次催促,他就是不肯。晉文公急了,便命手下放火燒山,逼他出仕。可是,即使把山上的草木燒得精光,卻始終不見介子推走出來。後來才發現,介子推把自己和老母親綁在一株柳樹上一起燒死了。這一來,晉文公既傷心又懊恨。過了一段時間,那株被燒焦的柳樹竟長出了新的枝葉,又復活了。晉文公感動得很,便下令在清明這一天,大家都要祭祀死去的親人,而在清明的前三天不準生火,只能冷食,以紀念被火燒死的介子推,這三天稱爲“寒食節”。其實,古人從介子推身雖死去,剛強耿介的名聲卻被流傳;從柳樹雖被燒焦,後來又發新枝,感悟到世間事物“方生方死,方死方生”的哲理,這是晉文公紀念介子推的舉動得以推行的根本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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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因如此, 漢唐以後,這風俗一直流傳了下來。在唐代,“寒食節”確不舉火煮食,但在親友之間,卻可以把火炬互相贈送,表示這是以“新火換舊火”的吉利時刻。皇帝甚至把火炬送給王侯大臣,作爲隆重的賞賜。杜甫還寫詩諷刺過這種行爲:“春城無處不飛花,寒食宮中御柳斜。日暮漢宮傳蠟燭,輕煙散入五侯家。”有趣的是,在唐代乃至宋明,寒食節成爲娛樂的節日,人們可以鬥雞走馬,花天酒地,到了清明節那一天,才上墳拜祭先人。人們對生命存在的歡樂,和對逝去生命的哀思,竟奇妙地連接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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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明末清初,據屈大均在《廣東新語》中記載:“清明有事先塋,曰拜清;先期一日,曰剗清;新塋必以清明日祭,曰應清。”所謂“剗清”,應是指剷除一切雜物的意思,他完全沒有提到過有關“寒食”的娛樂活動。不過,老廣州人在清明節的前幾天,不是沒事幹了,人們把精力用於製作或購買各種祭祀祖先的物品,例如元寶蠟燭、陌紙和新鮮果品之類。其中又必須有燒肉一項,稍爲富裕的人家甚至會購買整頭燒豬來祭祀祖先。以燒豬祭祀先人,廣州人喻意是希望祖先保佑後輩“紅皮赤壯”,身體健康。另外,燒烤過的豬肉,皮是紅色,肉是白色,這是喜事與喪事的結合,有着“方死方生”的喻意。據知,在中原地區,清明節掃墓時,也多以燒肉拜祭祖先。這習俗,可以視爲我國傳統對待生命的哲學觀念,在禮儀方面的反映。

不過,在廣州地區,清明掃墓,並不限於“清明節”當天。因爲,在嶺南地區,春夏之交,冷暖空氣對流衝撞,每年在清明節前後,天氣會突然發生變化。本來是麗日藍天,頃刻間彤雲四合,狂風怒卷,飛沙走石,大雨傾盆。在過去,碰上這種天氣,人們便說這是“掘尾龍”回家拜山了。在粵語中,拜山就是掃墓的意思。

掘尾,在粵語是指弄斷了尾巴。據傳說,在秦代嶺南有一姓溫的寡婦,在路邊撿到一個巨卵,她帶了回家,誰知孵化出一條小蛇。溫氏飼養了它,後來小蛇逐漸長大,婦與蛇情如母子。有一天,溫氏不慎弄斷了它的尾巴,蛇便離家而去。後來,這蛇化成爲龍。溫氏死後,葬在廣州附近的悅城。此後,每到清明節前後,這條斷了尾巴的龍,必來珠三角一帶給溫氏掃墓。“風從虎,雲從龍”,當“掘尾龍”到來時,自然風雨大作。這傳說,在《嶺表錄異》和《太平寰宇記》中均有記載。顯然,傳說的背後,包涵着知恩圖報,以及連蛇也知道回報養育之恩的意義。但這“掘尾龍”在什麼時候會回到悅城祭奠?也不知道它要來臨多少次?如果它突然出現,人們又剛好到了城郊掃墓,必然找不到遮風躲雨的地方,豈不是都成了落湯雞?爲了選擇良好的天氣,廣州人拜山掃墓並非一定在清明節當天不可,而是從清明節起到往後的一個月內,都可選擇合適的休假時間和天氣,前往近郊或“大煙囪”等地祭祀。總之,拜山的日期不必自我作繭;因時制宜,是老廣們辦事的方式和風格。

在上世紀的五十年代以前,我國尚未推行火葬,人死後,即以土葬的方式把棺木擡到近郊埋掩。在廣州,1949年以前,清明節上墳時,只有男丁才能夠參加,女性只能留在家裡,準備拜祭祖先的晚餐。因爲人們認爲,墳地屬“陰”,女性也屬陰性,陰陰則相尅,男性則屬陽,陰陽可以相生。因此,若讓女性上墳,陰陽不能匹配,屬於不吉利的行爲。這習俗,無非是封建時代重男輕女思想的遺留。

我是廣州的“老西關”,作爲男丁,很小的時候,已經跟隨着大人到近郊的祖墳掃墓了。那時,廣州還沒有公共汽車,市民前往掃墓,一般經由小北或大北兩條路線。我家總是從大北方向,走往廣州附近的山丘。在祖父的率領下,叔叔伯伯,大大小小,總會有十多人蔘加。我和年紀相近的小兄弟們,則一路蹦蹦跳跳,打打鬧鬧,簡直把掃墓看成是遠足旅行。那時,經過了三元里,便算進入郊區了。在那裡,人跡逐漸稀少。我生性好動好奇,便走在叔伯們隊伍的最前面,一路上東張西望。有一回,正在跑跳間,忽然看見在荒涼的道路上,排列着十多所簡陋的小屋,屋外沒有門。我覺得奇怪,便走到其中一間的門口,探頭探腦地張望。只見屋子裡面,陰陰沉沉,在屋子的中間,則放着一具棺材,棺材的旁邊,又放着兩三個五顏六色,用紙紮成的人形,看來是用作陪伴死者的僮僕。這些紙人破舊不堪,風過處,紙片飄拂,像是向我招手。正猶豫間,屋子裡呼的一聲飛出了一隻蝙蝠。我害怕得很,趕緊溜開。叔伯們看見我驚慌得“臉青口脣白”,一面責備我不知好歹,容易“撞邪”(粵諺,碰見妖魅則會生病之意),一面告訴我,這種地方叫做“厝”。一般富貴人家,人死後,棺材不會立刻掩埋,而是放在“厝”裡停放兩三年,等到選到風水寶地才入土安葬。但有些人家,或家道中落,或遷到外地,那麼留在厝裡的棺材無人照管,躺在棺裡的死人真成了孤魂野鬼。我經此一嚇,對“厝”既害怕又反感,覺得“死人佔生地”,真讓人噁心。當然,隨着廣州市區建設的發展,過去屬於三元里地段的近郊遠郊,現在已成爲鬧市的一部分,那些“厝”早就被高樓大廈壓下去了。滄海桑田,時代和城市建設的發展,這是必然的。地下深處,埋着各種各樣的東西和骸骨,反成了考古學家們最感興趣的去處。所以,用不着怕神怕鬼,該怕的倒是社會上某些惡棍裝神弄鬼。

其實,在我居住的康樂園,西區一帶,也曾丘墳林立,即使到了“文革”時期,在俗稱“西洋菜地”外邊凹凹凸凸的山地,我曾見過某處歪着一塊殘碑,上面刻有“此處埋骨五百具”的字樣。在我所住過的西區“夫婦宿舍”,到清明時節,還看到校外的有些人,走到附近的幾處墳頭,壓上“紅錢山陌”,焚香祭掃。現在,康樂園西區已是樓房林立,環境優美,有些幽暗的地方,還是年輕人談情說愛和小孩們“鬼混”的好去處。

曹雪芹的《紅樓夢》有句雲:“縱有千門鐵門檻,終須一個土饅頭。”中原地區,平原一望千里,人們一般把先人埋在土地上。爲了易於識別,便把坆墓砌成半球形,確像是一個個從地面上凸起的半個饅頭。不過,我在小時候,跟着大人們到廣州近郊上墳,舉目四望,墳塋都建在丘陵的山崗上,這也是我們把掃墓說成是“拜山”的原因。在山體的斜面上,墳頭不規則地排列,但都面朝山下的方向。它們的形狀,像是從地面上凹下去的半月形,頗像兩邊有着扶手的沙發或老式的“公座椅”。左右兩邊伸出的泥堆,稱爲“山手”,後邊兩側各立小碑,稱爲“后土”;而像是椅子扶手的前端,也稱爲“山手”。這“公座椅”式的墳塋,多用泥土堆成,稍有資財的人家,則在“椅”上和墳面上,澆灌了水泥,堆砌着石塊,顯得比較堅固。在“椅”上的正中央,則嵌入一塊長方形的石碑。如果死者是已婚的男姓,碑文一般寫着“顯考×公××之位”;如果死者是已婚的女性,則寫爲顯妣×(丈夫的姓)門×氏××之位。至於盛着死者遺體的棺木,實際上是死者頭部對着墓碑,遺體則縱放在“椅面”三尺泥土之下。當祭祀者向着墓碑叩拜,恰好是隔着泥土,正對着死者頭部以及整個遺體致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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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世紀五十年代以前,嶺南地區建墳的方式,是因地制宜的做法。因爲嶺南包括珠江三角洲,市區之外多是丘陵地帶,而且風雨頻繁,如果墳墓砌成饅頭形一個個堆在一起,和高高低低的丘陵根本無法區別。更重要的是,雨水從丘陵上方流下,若暴雨傾盆衝向“半個饅頭”,則水土容易流失,“饅頭”便不復存在。至於把坆墓做成“公座椅”形,如果山上的積水往下方衝擊,它便會通過半圓形的“椅”背順勢而下,墳塋本身的泥土不會受到過度的沖刷,這就不存在消失或者被改變形狀的問題。嶺南人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性格,也體現在墳塋的建造中。

當我們走到祖先的墳邊,正想擺開各種祭品,附近的幾個村民便拿着鋤頭圍攏過來。這類人,大家都稱之爲“山狗”。他們不由分說,揮起鋤頭,反覆喊着“紅山利是囉!喂,紅山利是囉!”就不由分說,要爲主人家的墳塋除草培土。這時候,我們的叔伯連忙把他們攔住,說好修理墳塋的要求以及費用。其間自然少不了討價還價,彼此爭論不休。等到達成口頭協議,“山狗”們便開始揮鋤勞動。說來有趣,近代廣州的商業意識,也瀰漫到荒墳野冢間。這買賣,我們每次在清明節上墳時都會遇見,紅包也是要準備奉送的,它成了清明祭祖的慣例,也是附近農民趁在開耕之前,通過勞動取得的一筆額外收入。

墳塋和周邊的野草被清理之後,“公座椅”也煥然一新。“山狗”們便鋤出些半圓形的土塊,置於墳頭正中和“后土”、“山手”的上面。鋤出的土塊,形如仰碗,與復土構成一陰一陽的模樣,便於祭祀者把它捧起,然後壓着被稱爲“紅錢山白”的陌錢。所謂“紅錢山白”,乃是兩張不同顏色的陌紙,一張紅色,一張白色。白色自然與喪事有關,而紅色則寓有吉祥的意味。這一白一紅,哀與樂交集,方死方生,也曲折地反映嶺南人在思親的日子裡對待生死的態度。

墳塋清理完畢,彼此滿意。村民們收取了“紅山利是”,說聲“承惠”,叔伯們也說“唔該曬”!(粵語等於“謝謝了”)他們便轉到別家的墳墓做生意去了。幼年時,我參加過多次“拜山”活動,但從未見過孝子賢孫和“山狗”們爭吵打鬧,即使做不成買賣,人們一鬨而散,祭祀者則自己鏟泥除草,不會在祖先墳前爲了一點錢出醜弄乖。和氣生財,這是嶺南人掃墓的一條法則。

“山狗”離開後,叔伯們便領着我們幾個小兄弟,在拜桌上擺上甘蔗燒豬之類的祭品,點起蠟燭和有粗有細有長有短的煙條,然後由祖父率先對祖先拜祭。隨後,大人們依照輩分逐個鞠躬上香,我們幾個小孩子也輪着跪地叩頭。這有秩序的祭拜方式從不會改變,大概是古代講究“昭穆倫序”的孑遺。禮畢,大家便在祖先墳前焚燒紙製的元寶,一時火光烘烘,熱氣騰騰。這時候,大人們或坐或站,一面嚼咬着甘蔗,分發着燒肉,一面訴說些家族源流,逝者往事。面對荒冢,大人們或慼慼然吸着香菸若有所思,或說些有趣的新聞談笑風生,孩子們更多是把清明節拜山(上墳)視作旅遊。當蠟淚成灰,冥鏹熄滅,大夥兒便相率下山。黃昏裡,丘陵處處,只留下紅白色的陌錢在風中輕輕搖拂,點綴着荒野的蒼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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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有一年我們在清明節掃墓,已念初中的堂兄咬完了甘蔗,便詩興大發,大聲誦讀傳聞是杜牧所寫的一首詩:“清明時節雨紛紛,路上行人慾斷魂。借問酒家何處是,牧童遙指杏花村。”他念詩時搖頭擺尾,頗爲得意,叔伯們也豎起拇指表示讚賞。我卻不服了,大聲說:“唸錯了,我們小朋友唸的不是這樣。”大人們覺得奇怪,就讓我也念念。我也不客氣了,站起來大聲讀誦:“清明時節雨濛濛,路上行人要出恭。借問屎坑何處是,路人遙指對面沖。”(粵語,“沖”是小河)我把這詩一口氣唸完,叔伯父哈哈大笑。我正在洋洋自得,誰知爺爺卻嚴肅地指着我說:“好學唔學,學這種打油詩。百鳩厭!”(粵語:“百厭”即討厭、頑劣。“鳩”等於“屌”,罵人的話。)我吃了一驚,扭頭便跑,兩位小兄弟也跟着我跑。當跳過幾個別家的墳冢,忽然想要尿尿,兩位小兄弟也學着我,拉開褲襠,先叫一聲:“唔該借歪!”(歪,粵語可讀作me,側邊。全句意思是“對不起,請讓開”。)這是大人教導我們,如果在郊野要撒尿,一定要先說上這兩句話,讓附近的神鬼走開,防止那半弧形的拋物線液體無意間射中了他們,否則回家時會遭受報復生病的。我們把尿撒完了,回頭一看,大人們已收拾好祭品,我們也就飛跑下山,跟上了大隊伍一起回家。後來長大了些,再一想,從把杜牧的詩改爲打油詩一事看,發現詩歌押韻的改變可以影響到整首詩的格調,這也引起我在大學求學時對詩詞聲調產生了研究的興趣。

近四十年,廣州和全國各地一樣,對逝者推行火葬、海葬等多種形式。但把骨灰保留在公墓大樓的做法,依然居多。這也無可厚非。後人在每年的清明節時捧出先人的骨灰盒仔細拂拭,寄託哀思,緬懷逝者,這屬於人之常情。至於廣州人供奉祖先的祭品,依然必備燒豬與甘蔗。甘蔗切段,拜祭完畢,一家大小,相率把甘蔗吃得乾淨,取其有始有終的意思,並且祈祝死者佑護生者,在今後的生活中,“一碌蔗咁甜咁掂”(意思是祝願生活像一段甘蔗那麼順暢和甜潤)。這些獨特的清明節符號,寄寓着老廣州人在哀思中又融合了對幸福生活的憧憬。上文說過,在唐宋明三代,古人把寒食節和清明節連結在一起,在盡情歡樂後祭祀先人。嶺南人一般沒有出現“寒食節”的紀念方式,但在清明節的整個祭祀方式中,分明保持着哀樂交融方死方生的精神內核。這也是嶺南人既繼承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,又因地制宜和因時因事制宜,作出合情合理地祭祀先人的方式。

逝者既已矣,生者日方長。正視現實,着眼未來。這是既靈活生猛又淡定樂觀生活態度的表現。從清明拜山的情態和一些特定的禮儀符號裡,我們也可以窺見老廣州和珠三角地區人民的品性。